招标信息

京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0

【项目概况】

京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

3、项目名称:京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0(万元)

6、最高限价:450(万元)

7、采购需求:城东污水处理厂、文峰污水处理厂、孙桥镇污水处理厂、永漋镇杨浲集镇污水处理厂、罗店镇马店集镇污水处理厂、宋河镇污水处理厂、罗店镇污水处理厂、钱场镇污水处理厂、石龙镇污水处理厂、永漋镇污水处理厂(二厂)、雁门口镇污水处理厂、曹武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坪坝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三阳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绿林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杨集镇污水处理厂、林家冲垃圾填埋场。共计21个污水处理厂站污染源(水质)自动监控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 11日 8 时00 分至2025 年6月 1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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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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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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