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登录后查看)
预算金额(元):148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4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以及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2025年01月(含0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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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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