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清产核资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2025-06-101.征集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农商行清产核资供应商入围项目
3.项目需求:完成指定农商行清产核资审计、财务尽调、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出具专项报告并通过验收。
4.入围备选机构类型及服务期限
中介机构类型 |
选聘数量(家) |
提供服务的期限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超过4家 |
三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征集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征集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五年内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近五年内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被列入征集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与征集人及辖内农商行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4.供应商应保证其参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资格要求第2款至第5款、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第3款第四条同时须提供显示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具)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提供证明或报告并加盖公章)
(二)特别要求
1.清产核资服务机构应为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获得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三年内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AA级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2个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清产核资审计服务的实施案例。(提供承诺函、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0日9:00至2025年6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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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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