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1.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本章第13项。

3.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章第13项和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1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证明);

4.2.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2.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①投标人对4.2条款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七章规定提供),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照第七章资格证明部分格式提供)

4.4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按照第七章资格证明部分格式提供)

4.5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第七章资格证明部分格式提供)

4.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报名期限:

5.1报名期限:2025年6 月10 日08:30至2025年6 月 17 日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