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液体储运设施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液体储运设施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液体储运设施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0866-25B1SXQY0495)

2.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本项目液体储运设施包括全厂罐区、液体产品汽车装卸、铁路装卸站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其中,全厂罐区包括液体常压储罐、酸碱固定顶罐、球罐和金属全包容低温罐四种形式,总罐容39.68×104m3;汽车装卸站包括液化烃、液氨、可燃液体及酸碱装卸车,均采用底部密闭装车形式,年装卸能力236万吨;火车装车为甲醇装车,采用顶部插入至槽罐底部的装车形式,年装车能力100万吨。(以上数据为基础设计阶段所列,最终规模以详细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液体储运设施EPC工程总承包。

液体储运设施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醇成品罐区、液体常压罐区(一)、液体常压罐区(二)、酸碱罐区、乙烯压力罐区、C3 压力罐区、C4 压力罐区、C5 压力罐区、液氨罐区、氨水罐区、乙烯乙烷深冷装置、低温罐区火炬、乙烯低温罐区、乙烷低温罐区、液体产品汽车装卸站、泡沫站、高倍泡沫站、初雨池、装车管理用房、铁路装卸站、储运设施尾气回收装置、变电所、现场机柜室、10#汽车衡、11#汽车衡、7#门卫室、8#大门、公用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含总图、地管、防腐保温、分析化验)等(不含桩基施工、危化品停车区)。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方根据批复的基础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 石 油 化 工 工 厂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内 容 规 定 》(SPMP-STD-EM2004-2016)、《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59-2023)及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内容及深度要求、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及总体院《工程详细设计统一规定》,完成液体储运设施界区红线范围外1米内(除桩基施工、危化品停车区)的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化学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的技术服务;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6S可视化工程、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承包人应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要求执行并实施具体工作。

2)总承包人负责全厂罐区、液体产品汽车装卸、液体产品铁路装卸站、10#汽车衡、11#汽车衡的安装、调试、投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类监督检查、图纸审查、各项验收、所有计量仪表校验、计量系统验收、保护定值、性能测试、信通调试、二次安防等,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向发包人移交终版三维模型,终版三维模型应与工程实体一致且具有浏览、筛选、查询等功能。

4)为本装置提供工期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提供设备运行相关资料。

5)为工程提供缺陷修复、质量保证和保修管理服务。

6)总承包方负责为满足装置试车、开工等所需的临时管道、临时支架等的设计采购施工。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涉及国外采购的设备,设备随机相关资料的外文翻译均由总承包方负责,并提供详细中外文对照版(不含甲采设备)。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建设工期:729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所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总体开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5年8月25日。

整体中间交接日期:2027年7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含牵头人)。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需满足。

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4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液体储运设施(罐区)总罐容或总库容10×104m³(含)以上和5000m³及以上低温乙烯储罐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E)】业绩至少各1份(二者在同一合同中提供一份业绩即可);有效业绩以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2)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液体储运设施(罐区)总罐容或总库容10×104m³(含)以上和5000m³及以上低温乙烯储罐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1份(二者在同一合同中提供一份业绩即可);有效业绩以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同时应有大型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至少1项。有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须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职位、工作负责范围)。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承诺或承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的相关承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需满足。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4)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施工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联合体成员应从国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建筑、电力、核工业、铁路等行业主要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选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到2025年6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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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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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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