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主机入侵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主机入侵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根据采购人网络安全防护需要和总行《中国银行网络及信息安全防控技术工具(2023版)》的部署要求,计划采购主机入侵检测系统(软件形式,无形资产),支持主机节点数量为1000个。
资金来源:自筹。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报产品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为所报产品的代理商或原厂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在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六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下同)、人行、银联或网联具有主机入侵检测系统相关的成功案例(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与供应商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供应商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
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予以提供。
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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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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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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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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