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观澜西苑项目供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本招标项目春江观澜西苑项目(项目代码:2307-410108-04-05-580685)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春江观澜西苑项目供热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春江观澜西苑项目供热工程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江观澜西苑,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项目用地面积约43153.95㎡,总建筑面积约118316.77㎡,由12栋11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地上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组成;
2.3项目概况:包含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供暖工程所有内容;包含热力站房及一次网深化、配合协调热力公司审图,市政热力管道开口及一次网施工,热力站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热力二次网施工,热力小室施工(界面为出热力小室1m),包含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热力验收,按时间(要求最迟不晚于交付第二个供暖季)进行供暖;本工程所有事项均包含材料采购、运输,并经过热力公司认可;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含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包含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供暖工程所有内容;包含热力站房及一次网深化、配合协调热力公司审图,市政热力管道开口及一次网施工,热力站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热力二次网施工,热力小室施工(界面为出热力小室1m),包含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热力验收,按时间(要求最迟不晚于交付第二个供暖季)进行供暖;本工程所有事项均包含材料采购、运输,并经过热力公司认可;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工作标准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质保期:从第一个供暖期开始起两个完整采暖期。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合同额在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热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退休的人员除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项目(自行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2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退休的人员除外);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缴纳证明);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
3.7.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范围:全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7.3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其它信誉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报告的信息查询、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8.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8.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8.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8.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出具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12日-2025年06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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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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