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招标公告
2025-06-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123,6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集美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55,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955,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集美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集美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7,955,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2(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88,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888,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思明区范围内(不包含鼓浪屿)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5,888,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3(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48,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48,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同安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5,648,2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4(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湖里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4,876,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876,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湖里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湖里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4,876,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5(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翔安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3,138,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138,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5-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翔安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翔安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3,138,6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6(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1,779,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779,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普查 |
1(项) |
否 |
开展厦门市海沧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
11,779,7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7(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思明区和湖里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752,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52,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7-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和湖里区普查监理 |
1(项) |
否 |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
2,752,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8(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海沧区和集美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7,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7,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8-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和集美区普查监理 |
1(项) |
否 |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
2,607,3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9(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同安区和翔安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6,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76,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9-1 |
C19040000-测绘服务 |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和翔安区普查监理 |
1(项) |
否 |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
2,476,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5: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6: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7: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8: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9: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10 至 2025-06-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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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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