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海洪南路(开发大道—引河北路)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资格后审公告
2025-06-102.1 建设地点:启东市海洪南路(开发大道-引河北路)工程,位于启东经济开发区规划路网中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起点位于开发大道北侧断头路位置(桩号K0+000),路线自北向南依次与开发大道、钱塘江路、引河北路平面交叉,终点止于引河北路(桩号K1+092.862),路线全长约1.1km。海洪南路道路红线40m,设计速度50km/h;其中跨越保留水系横八河、横十河设置桥涵2座。
2.2 工程规模:施工估算投资4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海洪南路(开发大道—引河北路)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约180日历天,服务期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6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数量为一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本工程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并注明项目情况,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无在监工程的监理业务。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8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5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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