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浦城县武警中队综合楼改造及增加室内训练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城县武警中队综合楼改造及增加室内训练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8,964.60元

采购包1(浦城县武警中队综合楼改造及增加室内训练场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68,964.6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8,964.60元

磋商保证金: 1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1060000-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浦城县武警中队综合楼改造及增加室内训练场项目 1(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68,964.6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11 至 2025-06-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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