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整车排放与环境性能测试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常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招标服务名称:整车环境性能测试服务

2.2实施地点:中标人试验场地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1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4,000,000.00元

2.5本项目为框架入围项目,综合评分排名前4名供应商入围与甲方签订合同。合同额度分配原则: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占总额度35%、综合评分排名第二名占总额度30%、综合评分排名第三名占总额度25%、综合评分排名第四名占总额度10%。最少开标家数少于6家,项目流标;有效投标人家数少于6家,项目流标。

标段2:

2.1招标服务名称:整车排放测试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中标人试验场地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1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1,000,000.00元

2.5本项目为框架入围项目,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供应商入围与甲方签订合同。合同额度分配原则: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占总额度40%、综合评分排名第二名占总额度35%、综合评分排名第三名占总额度25%。最少开标家数少于5家,项目流标;有效投标人家数少于5家,项目流标。

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前一标段入围的供应商不得在后续标段中推荐为入围供应商,标段2推荐入围供应商小于3家时,项目流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标段1: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3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整车环境性能测试服务。

标段2: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3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整车排放测试服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20:00至2025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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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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