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更新改造工程新购部分车辆增设车载泵组式细水雾系统项目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15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方式,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银行贷款等方式占比60%,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概况: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将津滨轻轨9号线(包括52.25公里正线、21座车站、1处车辆段、1处停车场、控制中心)的信号系统改造为基于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系统(CBTC),并改造既有38列车的车载信号设备。同步实施因信号系统改造引起的动力与照明、通风空调、消防及给排水、供电、通信、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站台门等改造。增购10列4辆编组B型车。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更新改造工程新购部分车辆增设车载泵组式细水雾系统项目; 招标规模:5 套; 招标范围:津滨轻轨9号线信号更新改造工程5列新购车辆增设车载泵组式细水雾系统,同时对增设车载泵组式细水雾系统车辆进行试验验证。 2.3 计划工期: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 共13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厂。未被相关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至少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客车的制造项目销售业绩或电动客车架大修业绩或电动客车增设细水雾系统的业绩。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人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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