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学校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项目编号:ZZJ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学校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318000.00
最高限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疗休养线路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元/人·线。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年):159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参加对象为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学校职工,疗休养服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年):159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参加对象为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学校职工,疗休养服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疗休养服务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范围包含境内旅游业务;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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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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