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5060922240403106757)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库克纳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由3个子项目组成,一是城市水系生物多样性恢复(库克纳河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主要治理库克纳河河道13.8公里和北干渠河道12.66公里,包括清淤、疏浚、桥梁、护岸、绿化、拦河坝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二是中国大马哈鱼回家工程(珲春繁殖计划)项目,主要建设中国大马哈鱼种质资源研究所、库克纳河繁殖基地和密江繁殖基地,其中中国大马哈鱼种质资源研究所用地面积20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新建研究中心及科普展览馆(含东北亚渔业科普馆)、养殖培训中心、科普与生态教育中心(含研学中心)等;库克纳河繁殖基地用地面积4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77.22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冷库、办公楼等;密江繁殖基地拟对现有设施进行收购,并继续建设完成。三是冷水鱼陆基养殖科技示范基地,占地面积约376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450.50平方米,新建工厂化智慧渔池(标苗、成鱼养殖)和相关设备设施以及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2.3建设工期:2025年7月7日--2026年12月31日,共计54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人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人确认技术标准。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额为123003.24万元,其中:设计费:2448.64万元,勘察费:418.7万元,工程费:91023.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8个。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勘察部分: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协议);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至少有一项建筑工程业绩(业绩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信誉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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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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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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