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漓江流域灵渠南渠截污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

项目名称:漓江流域灵渠南渠截污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城区内污水拦截和处理的管网铺设工程。重点对兴安城区灵渠西环路至新兴街附近南渠沿线排污口进行截污,将其接入兴安城区污水管网,后再排入兴安县城污水处理厂。具体在月牙湾广场牛八宝顶管至灵渠北路现状污水管20米;朝阳路朝阳桥西侧下布置截污管30米;大湾陡村沿现状村内道路布置盖板沟130米;污水管300米;兴桂路中石化旁截污管15米;惠通路兴安城北铁路立交桥下截污管25米;西环路中石油加油站至时代名城截污管380米;新建盖板130米;检查井17座;沉淀池1座;管道封堵6处;提升泵站2座。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475.10万元

标项名称:漓江流域灵渠南渠截污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8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漓江流域灵渠南渠截污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监理服务期】:265日历天,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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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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