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超市供应保障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项目名称:超市供应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保障地点

数量要求

经营方式

经营期限

备注

               

1

超市供应保障项目

主要包括生活用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食品等;严禁自加工食品、饮品销售;严禁销售制式被服装具、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高危物品,移动存储介质、手机或带移动存储功能的电子商品、高档包装商品、奢侈品、各种酒类及含酒精成分饮料,不得经营或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标人明令不准销售商品,以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物品和服务。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选定2家中标人,1家备选中标人

招标人提供经营场所及水电暖设施,不收管理费、不收租金,由中标方自主经营,降低商品价格,留实惠。

1年(具体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参与投标人报名数量或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时,按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招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支持个体户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证可以为本公司所属直营门店,如是直营门店还需提供与总公司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等证照齐全。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名中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投标人信誉良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屏,企业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屏。

(八)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股权穿透,不能进行股权穿透或股权穿透后为外资控股企业的投标单位按弃标处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