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口吉耐斯化学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海口吉耐斯化学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1.2 项目类别:货物类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项目标的:产品参数及数量详见以下表格,供应商需依据布局图完成实验室设计和改造,布局图的更改需要获得买方同意。送货地点为海南省海口美兰空港综保区。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或设计制造不满足使用需求等,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且需要卖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项次

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排风净化设备

应包括通风橱、通风管道、排风风机及净化设备,

技术要求详见《海口吉耐斯实验室设备技术规范》

1

2

试验操作台

应包括全钢结构边台和中央台各一套,技术要求详见《海口吉耐斯实验室设备技术规范》

1

 

1.5 报价要求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如有)、增值税(如有)、及报价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项目。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①本项目收取标书费 300元/份,标书费概不退还;

②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均须以公对公账户转账形式,先行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要求截标前 2 小时内缴纳到位。招标人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与投标。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截至投标日,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账面有足额应付账款的,可作为投标保证金,但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有效函件,经招标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流程后,可视同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按“多退少补”原则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③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签署金额的5%收取,如中标单位选择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存在差额需补交部分且中标单位在招标单位账面有足额应付账款的,可按上述流程执行审批后可视为已缴纳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完成供货且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履约异常,则按相关履约条款予以扣除。

④质保金:按合同签署金额的5%收取,如中标单位选择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金时间是从完成验收后至质保期满,30天内无息返还。

1.7付款方式

货到票到90天内付款100 %合同总价款。合同签署前,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收取,交货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1.8发票要求

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涉及税率调整需还原不含税金额,根据税率增减相应增减含税金额,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公布税率为准重新计算含税价: 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如无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请备注可以开票的税点及发票类型)

本项目人民币报价,均报到门价。

1.9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及方式: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买方按照送货单和合同对产品数量、包装、品牌、型号、规格、外观和整体配置等核对无误后签收,按照技术文件验收标准执行。

验收资料:随标的物交付的资料:A、交货清单(含产品及附件的清单);B、制造厂出具的产品质量的证明书和出厂检测报告;C、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设计图纸及检测报告等);D、随物资交付的附件;E、与产品相关的其他资料。

2.0违约责任与索赔

卖方欺诈违约的,除应全部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尚未支付货款买方不再支付)并赔偿买方的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当次订单交货总价款的叁倍作为违约金。除此之外,买方有权扣除卖方所缴纳的全部协议履约保证金。

2.1存储要求

如若买方不具备存储条件,卖方需提供临时存放,按买方需求日期进行分批发货。

2.2人员培训

二、采购形式

2.1报价形式

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即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的形式定向发布招标文件。

2.2报价递交方式

本次报价方式为采购全流程管理系统报价,如无法报价截标前申请线下纸质密封报价或电子邮件密码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进行评标。系统报价以提交价格为准,纸质版以最后一次收到的报价文件为准,电子版以发送时间最后一次为准。但超过招标截止时间将不再接受文件/邮件,视为报价无效。如有特殊需要,采购方可适当提前或延长招标截止时间。

2.3报价文件发布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2.4招标方截止时间和报价开启时间

以采购方后续通知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海口吉耐斯将进行资格预审工作,对入围供应商发布详细询价单。供应商在收到询价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价等。

2.5评标方法

按总包合理低价评标法,即此次评标是在满足采购方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经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最低者中标,并且会进行二次议价。如最终报价相同,按照付款条件优—交货周期短—质保周期长—供应商资质等综合评估后确定中标人。关于条款应答偏离采购方要求需项目小组综合评估后,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将取消其最终商务(价格)投标人的资格。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要求注册时间≥5年,供应商应为标的物的原始设备制造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售后支持。供应商需具有建立类似实验室的经验,并提供十年内的业绩证明至少2份。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20年6月6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启报价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3.4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报价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报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报价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海口吉耐斯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海口吉耐斯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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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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