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及相关供氧设备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液氧采购及相关供氧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3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临购2025F000018135

建设发展经费

1

2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① 产品制造商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 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20版);③ 液氧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为委托运输单位,需提供委托函及被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④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⑤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工业”划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0:00 至 2025年06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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