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宾川公路项目商混沥青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111.1新建宾川公路,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宾川30户自然村道路及鸡足山镇通三级公路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混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宾川公路:宾川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通硬化路项目按项目设计标准建设,包含10个乡镇28个自然村,路线全长共计72km。本次实施金牛镇、州城镇、鸡足山镇、乔甸镇、宾居镇、大营镇共17个项目,计划实施总里程约40公里,公路等级采用四级公路(II类),设计车速采用15km/h,路面硬化宽度采用3.5米、4.0米、4.5米三种形式;包含新改扩建路基工程、砼路面工程、路基防护、排水、安防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8时0分-2025年6月16日23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