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11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承建,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哈农复〔2024〕39号文件,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拨付,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中标合同价4240.69万元,计划合同工期365天。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乌吉密乡朝阳村、和平村、九北村、铃兰村、明德村及太来村,本工程由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34亩、过水路面1195m、农桥1座(1*10m)、圆涵58座、方涵41座、机耕路(水泥路)18km、机耕路(砂石路)30km、沟道防护6015m及公示牌6个。

2.2.1.招标内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钢材(L001包件);

2.2.2.包件划分:详见附表一。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附表一);交货期: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按招标人需求计划供货);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乌吉密乡。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3.6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3.2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资质证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1.3.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许可证,或持有授权委托书。

1.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3-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2024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1.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1.3.8未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1.3.9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与母公同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3.10不允许集团公司诉讼名录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3.11如经销商投标,需有厂家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两个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10日-06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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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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