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公司现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和1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8.855万千瓦。公司一二期1-4号机组将分别于2033年7月、2034年8月、2027年5月及12月服役到期,现拟建设两台大型清洁高效先进的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替代现役1-4号机组,工程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8年投产。
2.2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采购内容: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出具正式盖章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并通过华能集团公司项目审查同意。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开始,至出具正式盖章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并获得华能集团公司审查同意为止。
2.4服务期: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组织召开审查会议,结合项目的基础条件和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及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投标人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专家确认无误后5天内提交正式盖章版审查意见,并获得华能集团公司审查同意。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为预招标,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开展须经华能集团公司书面批复同意华能阳逻电厂四期项目立项及开展前期工作,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不实施,合同自动终止,相应费用不予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台机组容量66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或设计审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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