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和溪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本招标项目南靖和溪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和溪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靖县和溪供销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96222.94元(含暂列金13500元),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和溪供销社质量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8281平方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文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96222.94元(含暂列金135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57950.65元(含暂列金13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取招标资料,每份标书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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