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塑料用抗氧剂(245)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塑料用抗氧剂(245)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授权集中采购进行带量招标,现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审查准入为本次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聚甲醛装置用塑料抗氧剂,共划分1个标包,具体划分规格品种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数量(吨) |
分类编码 |
采购方式 |
1 |
塑料用抗氧剂 |
塑料用抗氧剂(245) |
190 |
13010131或A15030708 |
带量 |
备注:
①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限价为39200元/吨,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②该数量为预估,2025年、2026年中石油采购均执行本次招标价格。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新材料分公司;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用户代储,根据用户需求按时、按量发货;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准入状态均应正常,其准入产品品种与招标产品品种一致(分类编码详见2.1招标产品范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
3.2 投标人需是准入产品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对于投标产品为控股公司生产的,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以上,并提供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产品为分公司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同一集团公司内,生产、销售分别由不同公司负责的,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招标产品成功使用的业绩(有效业绩的购买方必须是使用投标产品进行生产的用户单位,其他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投标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指标良好,未发现破产、倒闭等风险。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或破产,或拆分、或转租/售等不稳定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彩色扫描件。
3.6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6.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5未被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其他要求
3.8.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事件。
3.8.2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生产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未在中国石油公开通报处理期内。未处于被中国石油进行产品质量问题通报期限内。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4.2招标文件按按包售卖,每包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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