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部分房屋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委托,现就 部分房屋维修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1

包头西车辆段包西站修房屋修缮

1

合同签订后1年内

包头西车辆段

1

包头西车辆段段内修配车间等作业岗点卫生间修缮

6

合同签订后1年内

包头西车辆段

1

包头西车辆段检修车间待工楼修缮

1

合同签订后1年内

包头西车辆段

1

包头西车辆段综合楼门窗维修

1

合同签订后1年内

包头西车辆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要熟悉铁路项目施工、交验及付款等流程、能够独立办理施工手续、签订安全协议。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含自行排干,自行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协议、自行提报施工计划,涉及材料运输、材料搬迁、配件移设等均由设备厂家自主完成,本工程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物件及工程材料必须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试行》呼铁计函[2024]8号文件执行,附法人身份证及签字,盖章,不允许授权签字。

9、投标人根据图纸现场勘察。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6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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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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