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油浆沉降(脱灰剂)框架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使用功能:油浆处理厂生产用。
2.3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件1.油浆沉降脱灰剂技术协议》。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范围为: 油浆沉降(脱灰剂)约50吨。
2.7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8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每批货物供货通知后的7日内完成供货,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12个月(一整年)。
2.10 最高投标限价:11万元/吨(含增值税、包含运输、装卸等费用)。
3.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3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采用油浆沉降脱灰剂脱固且供货量≥10吨业绩至少1份。
(1)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2)提供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提供试用/使用合格报告(需有用户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或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11日11时至2025年6月16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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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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