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泗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11
泗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水杉大道西延段北侧、废黄河南侧;

(二)工程规模:改造范围内门诊楼、医技楼、内科楼、外科楼及室外消防登高等。改造内容主要主要为隔离、吊顶、喷淋、感烟探测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3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1876684.14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50%,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住建局消防专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无息)。

三、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分。 (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投标人应于2025年 6月11日9:00至2025年6月13日17:30时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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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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