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视频拍摄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视频拍摄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视频拍摄,合同包一: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视频拍摄1,最高限价:26万元;合同包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视频拍摄2,最高限价22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拍摄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进行协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也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每年1-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7. 在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 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及违法记录。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 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 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 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 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 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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