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汽车装车及铁路卸车鹤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汽车装车及铁路卸车鹤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汽车装车及铁路卸车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所属石楼油库隐患改造建设项目配套汽车下装鹤管、汽车卸车鹤管、油气回收鹤管及火车卸车鹤管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材料、安装、工厂测试以及运输、交货、售后维修等一切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安装方案及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指导。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安装点):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油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60个自然日,按照招标人石楼油库隐患改造建设项目总体工期要求,包括完成设备预制、运输至项目地点、安装、试运行及验收所需时间。

2.4工程概述:石楼油库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储存油品有柴油和汽油。内浮顶储罐14座。油品进出库方式为铁路、公路进库,公路出库,汽油公路出库具备油气回收功能。

2.5采购估算:845.353万元人民币(含税)。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其中标段1为汽车装车、卸车及油气回收鹤管,采购估算为143.623万元(含税);标段2为铁路卸车鹤管,采购估算为701.73万元(含税)。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鹤管的生产制造商,应能提供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

3.2业绩要求:

标段1:近3年(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能满足本次技术要求的汽车装车、卸车及油气回收鹤管装置业绩,请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且应在国内同类型装置至少运行一年且运行状况良好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标段2:近5年(2020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能满足本次技术要求的火车智能对位卸油鹤管业绩,请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且应在国内同类型装置至少运行一年且运行状况良好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结算招标人要求的承诺,即:本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结算时间与工程整体验收时间一致,在此之前,投标人需要按照项目工期要求按时保质提供中标货物及相关服务。投标人须承诺自身财务状况可保证顺利完成招标人该项目的前期设备交付工作。

3.5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⑤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①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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