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下半年离子液体活性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1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下半年离子液体活性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计划已批复,费用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子液体活性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框架采购暂估计划进行公开招标。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1.3供货周期及要求: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按买方要求供货。每月送货三次,每次约22吨,每次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货物的产品检验报告单,数量以买方汽车衡检斤为准,质量以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为准,买方会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卖方供应的多活性位点离子液体活性剂进行检验。
2.1.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1.5付款条件:每批次离子液体活性剂付款前需要进行使用性能评价,评价合格后凭评价报告、13%增值税发票、付100%货款。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1.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暂定180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离子液体活性剂,数量暂定180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477万元(2.65万元/吨)(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3 主要技术要求
见离子液体活性剂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准入范围覆盖上述招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投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4)具有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约承诺,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6月-至今),在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装置离子液体活性剂业绩至少1份,业绩包含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准。
(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1日16:30时至2025年6月16日16:3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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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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