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万亩水稻种植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招标公告
2025-06-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2,6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万亩水稻种植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2,6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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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万亩水稻种植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2,64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它情况证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万亩水稻种植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支持脱贫攻坚、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相关政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万亩水稻种植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检测范围至少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若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 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取得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需满足新标准规定具备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注:如证书的专项资质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按照原标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0月31日(含)以后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0月31日。广东省外企业以当地省级或直辖市或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若有相关延期等情况,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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