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全厂锅炉动力场调整试验招标公告
2025-06-11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全厂锅炉动力场调整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东北。
2.2项目规模:4×300MW+2×6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机组冷态动力场试验工期5天、热态调整试验工期30天,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全厂4台300MW机组和2台600MW机组锅炉冷态动力场试验及热态调整试验。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调试及性能试验-2025-2027年全厂锅炉动力场调整试验(CHDTDZ052/17-QT-185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2025-2027年全厂锅炉动力场调整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和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证书。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冷态动力场或热态调整试验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1 14:16到2025-06-18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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