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20

2.项目名称: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预算金额

1

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2包肉禽、水产、冻品类

JM-2025-04-00410-2-2-2

330万元

2

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3包米面油类

JM-2025-04-00410-2-2-3

90万元

3

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4包蛋类、豆制品

JM-2025-04-00410-2-2-4

60万元

4

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5包调料类

JM-2025-04-00410-2-2-5

40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90%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长春希望高中。

(3)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的要求

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4.信誉要求:

(1)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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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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