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企业科创基地电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Z

2、项目名称: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企业科创基地电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4590.8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企业科创基地电梯工程,采购与安装1部无机房客梯。主要内容包含井道、结构、电气、设备等施工及电梯系统的深化设计、制作、包装、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直至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电梯交付使用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7、工期:40日历天

8、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要求,时间以电梯联动试车正常运行、领取安全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9、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焦辉路南侧(焦作市原陶瓷三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1到1.5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2供应商是所投电梯的经销(代理)商的,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由生产制造商全权委托的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3信用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和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凡有不良记录的,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须出具以上所有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期间任意一天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获取时间

本次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2025年0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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