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工程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0.25元/小时采购需求:采购人只负责提供场地及电源接口,成交

供应商负责提供智能充电桩及相关设施设备、喷淋、监控、火灾烟雾探测器、配电箱、电

表、水表、相应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车棚、铺设电线、电路、破损道路恢复等。合

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保服务:

1.供应商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

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

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

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1 09:00到2025-06-17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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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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