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及附属用房暖通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及附属用房暖通系统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54.966391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艺术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及附属用房暖通系统改造项目,具体清单及图纸详见

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及附属用房暖通系统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艺术学院南校区食堂及附属用房暖通系统改造项目: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详见宁财购通

〔2021〕5号文附件(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格式)。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企业资质条件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B、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

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0 09:00到2025-06-17 17:00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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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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