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0.81

最高限价(万元):60.81

采购需求:1.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印刷服务的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只采单价,不采数量,据实结算。报价方式为在采购人提供的单价限价基础上报整体(优惠率或下浮率%),结算方式为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综合单价 = 单价限价×(1-优惠率或下浮率%)。2.需求清单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预算保证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资格文件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0 06:00至2025-06-1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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