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货隆工业园区排水(PE管材)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货隆工业园区排水(PE管材)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4.0912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4.09121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u201c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u201d,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该投标单位,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项目组成员须具有2名非金属焊人员,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非金属焊相应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自2021年1月以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原件扫描件;b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c工程款发票(发票中需显示工程项目名称)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可验证),缺一不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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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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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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