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4年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11项目名称:花溪区2024年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5600元
最高限价(元):7056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花溪区2024年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83号)、《省林业局关于编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可科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花溪区2024年实行改造经济林园区低产低效林,总结科技推广技术,制作推广视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至2025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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