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四座加油站洗车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1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四座加油站洗车已由内蒙古公司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8.686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四子王建设路站、集宁白海子二站、兴和站、前旗平地泉站四座加油站洗车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宁白海子第二加油站、前旗平地泉加油站;(002)兴和加油站、四子王建设路加油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4)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提供证明)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商业信誉:

(登录后查看)(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 12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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