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铺层定位系统、激光投影定位系统招标公告
2025-06-11本激光铺层定位系统、激光投影定位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激光铺层定位系统,20套;激光投影定位系统,6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激光铺层定位系统20套、激光投影定位系统6套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集成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制造商(集成商)直接出具的授权书;
2)制造商(集成商)关联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关联公司指制造商(集成商)控股或被控股公司,或与制造商(集成商)从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关联关系证明);
3)制造商(集成商)授权的区域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需提供有效的区域经销商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的授权书亦可采用自有格式。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应满足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及“证书格式”的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1套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页、销售产品内容及数量、合同签订时间)。
4.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的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5.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八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22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18日23时59分00秒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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