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1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1项,共一个标项。
预算金额: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投标人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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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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