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南石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1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南石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法规函〔2025)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石油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3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石油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法规函〔2025)1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申请立项总投资约289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2600万元,总投资以立项批复为准);规划占地面积约15385㎡;总建筑面积约414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160㎡,地下建筑面积约5240㎡;主要建设1个地下室(含人防)、底层和高层实验楼、配套道路和室外管线等。

2.3招标范围

2.3.1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校内版设计方案、报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BIM)。

2.3.2设计总体要求:根据大学功能,注重环境营造,突出环境育人的理念;建筑风格和整体校园风貌相匹配;功能配置满足学校学科建设需要,以人为本,功能完备,布局合理;合理组织交通,人车分流;绿色建筑,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通过优化建筑方案、优化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措施,最终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发包人要求的限额以内。

2.3.3详细的招标范围如下

2.3.3.1地质勘察

完成满足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功能使用需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原始地形地貌测绘、土石方方格网及调配方案、断面、地质、放样测量等;

(2)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即岩土工程勘察);

(3)负责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含护壁)和降排水设计。均用于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招标清单及其控制价的编制,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2.3.3.2校内版设计方案

按照发包人详细的使用功能需求、设计任务书、现行规范和要求等完成校内版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图、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主要经济指标等,确定各类用房的位置、尺寸和面积等;该方案还应达到报规的深度。

2.3.3.3报规方案设计

在校内版设计方案基础上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同步按照行政主管部门、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设计方案,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核、审批,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3.4初步设计

(1)按照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完成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初设各专业(技术)评审、抗震专项及减隔震评审、人防专项审查、绿色建筑设计审核、设计概算评审及财政评审(省级)等各类行政审核、审批。

(2)相关服务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牵头通过抗震专项评审、初设(技术)评审、设计概算评审等。

2.3.3.5施工图设计(含BIM)

(1)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抗浮锚杆,若有)、安装、装饰装修、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热水系统(若有)、钢结构(若有)、幕墙(若有)、体育设施(若有)、园林景观、道路、广场、室外总施图(包括红线外的给水、排水、电气、消防、电气线路等设计)、二次结构(构造柱等)设计等。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外的给水、雨水、污水、弱电接通到学校已有位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通过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

(2)精装修设计。至少需要对一楼全部门厅、一楼全部过道、全部电梯前厅和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区域进行精装修设计,出具单独的精装修施工图,深度满足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

(3)BIM设计。阶段为“设计阶段”;BIM设计建模标准及建模深度参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和审查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97号】及最新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或审批。

(4)相关服务(含驻场服务)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完成特殊消防审查;施工阶段各类二次深化图的审查;为完成勘察设计所需的其它相应前期工作;配合施工招标;全过程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以及使本项目达到正常使用功能和需求的其他所有相关施工图设计;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会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缺陷责任期)期间涉及设计的服务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10个日历天(①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完成施工图设计结束;不包括报规、报审、评审、图审的时间,不含相关服务和配合的工作时间;②其中校内版设计方案的设计时间不超过30个日历天,报规方案设计时间不超过15个日历天,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时间不超过3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超过30个日历天;③设计人每7天~10天汇报一次进度,发包人每15天~20天到设计人单位现场检查进度)。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勘察(含测量)设计成果坐标系满足发包人要求,电子版图纸资料应提供满足要求的坐标系。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4.1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4.1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已完成项目是指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4.1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已完成项目是指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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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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