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二季度流量配水装置及油井仪器仪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二季度流量配水装置及油井仪器仪表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一单一采(项目带量)招标,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860000.00元(含13%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主要为抽油井综合测试仪、油井仪器仪表配件 、流量仪表配件 流量配水装置 、流量仪表配件 水表 瞬时流量检测仪等,需求计划均属上报物资设备部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油气生产区域范围内的用料单位现场和第一采油厂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不能大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体到货时间,逾期到货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应为标的物制造商。

资质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被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因产品质量、诚信经营、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等原因处以暂停标的物产品或供应商供货资格且尚未恢复的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财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签名、盖章和能够在网上进行查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项标的物物料组相同的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须提供原合同文本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扫描件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并在列表中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业绩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否则否决其投标。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5-06-19 23:59:00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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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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