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1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吉港大道南段、吉港大道北段(含临时便道)、经一路三条道路,位于吉达大道与东来路沿线。其中吉港大道南段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红线宽度50m,实施宽度23.5m,长940.461m;吉港大道北段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红线宽度50m,实施宽度 23.5m,长939.018m; 经一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30m,实施宽度24m,长961.953m。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吉港大道南段、吉港大道北段包含道路、交通 、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不包含电力、通信、给水、污水等管线);经一路包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 、照明、绿化等工程。

2.2招标内容: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概算审核;

2)复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

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变更费用审核;

4)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必要时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过程结算);

详细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见下表: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阶段

服务内容

1

初步设计阶段

概算审核(含同地区类似两个以上项目的概算指标对比分析、造价审减对比表、细化到清单子目对比)

2

施工图预算阶段

(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中有关造价的内容

(2)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价格

(3)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4)审核工程预算及编制招标清单(含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类二类费用);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

(5)工程预算审核需出具同地区类似两个以上项目的概算指标对比分析、造价审减对比表、细化到清单子目对比

(6)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7)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

3

招标阶段

(1)根据预算审核报告编制招标清单。

(2)负责对中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找出报价文件中存在疑义或显著异常的数据。

4

施工阶段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或必要时先行编制签证和变更的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完成对数确认;材料设备看样定板认质认价提供依据,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集中会审。变更签证审核不仅包括费用审核还应包括事项必要性是否充分,是否确为合同外费用、工程量是否准确、相关资料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满足最终结算财政评审要求,并提出补充建议;

(2)复核进度款(检查形象进度并计算相应工程量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应付进度款),并出具意见;(含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类二类费用);

(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定期向招标人汇报;

(4)配合设计变更方案测算,参与设计变更方案的讨论,对变更造价经济性提出优化建议;

(5)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按合同约定计算施工当期的材料调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

(6)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协助招标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含暂列金使用)、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签证变更情况汇报;

(7)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8)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应及时发现施工阶段的造价变化,同时比对概算、预算,对可能出现超合同价的情况提出预警,并提出解决建议平衡各部分造价,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总投资内。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的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

(9)检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索赔事项是否实际发生,检查索赔的内容是否准确,责任是否划分清楚,检查索赔的证据是否真实,各类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负责协助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0)为更好地落实造价管控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项目例会,各专业有专人跟进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签证、变更及工程量核实等事项。

5

结算阶段

(1)负责编制结算审核计划,建立结算台账;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审核依据资料;

(3)负责结算审核,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含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类二类费用、同地区类似两个以上项目的结算指标对比分析、造价审减对比表、细化到清单子目对比)

(4)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5)配合财政局结算评审,包括参与结算工作的相关会议。

(6)工程结算审核需出具同地区类似工程结算指标对比分析、造价审减对比分析

6

其他

(1)根据招标人需要,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2)招标人安排的造价争议协调会、有关工程造价和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等。

(3)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资料,回复审计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委托的复审单位核对预、结算等。

 

2.3招标控制价:117.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根据建办标[2021]2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3.2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9 年前(含2019)获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尚未换证的则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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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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