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08号紫金港公交站地块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及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2025-06-11二、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08号紫金港公交站地块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及资产处置(重新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对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08号紫金港公交站地块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以及资产处置。
拆除范围以《拆除范围示意图》中红线为界线:界线范围内所有的房屋、设备基础、硬化路面、塘渣、水稳均需拆除;界线范围内所有苗木均要求保留。
拆除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范围等及设备设施的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以及涉及拆除的界线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所有标的区域内不属于产权方名下的地上、地下过境管线等资产均不在本次标的范围内。
项目评估价值:经评估,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08号紫金港公交站地块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费为140126.32元,残余价值为181175.32元,残余价值扣除工程费后为人民币41049元(最低限价);本项目工作包含按甲方要求完成的所有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以及资产处置,结算时合同金额不再调整。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认,因未确认现场导致投标报价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残余价值:中标单位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残余价值的投标报价值。
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费:工程竣工验收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房屋拆房、清土平地工程费为140126.32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4)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准许(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容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为准);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自愿确定联合体主办方或代表方;b、联合体中一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另一方须为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准许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c、联合投标人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或代表方,明确各自的职责;《联合投标协议》应当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互负连带责任的内容。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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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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