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11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以下称“常村煤矿”)位于沁水煤田东部中段、太行山中段西侧、上党盆地西部,距长治市北23km,行政区划属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管辖,主工业场地位于长治市屯留区北渔泽、南渔泽、北浒庄三个村庄之间。地理坐标东经112°54´26〞-112°59´29〞,北纬36°16´51〞-36°26´09〞。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取水许可证办理,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800万t/a矿井及配套600万t/a选煤厂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报告》编制及评审,2025年7月25日前取得取水许可证。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6月11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06月16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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