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靖宇县靖宇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1
2.项目名称:靖宇县靖宇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44286.00元。

5.最高限价:1844286.00元。

6.采购需求:靖宇县靖宇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8)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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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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