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服务

2.2 项目地点:牡丹江市东宁市

2.3项目规模: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最终规划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田块整治工程、田间道路修缮、农田防护以及其他农田设施等。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交付成果,技术服务至项目竣工通过终验后(以双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3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竣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勘察测量及有关技术服务。

2.6项目总投资:18995.3万元

2.7招标控制价:以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按下浮率报价)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自行到“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17:00时至2025年06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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