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物资代保管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物资代保管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物资代保管

2.2招标编号:086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西侧距离浩吉铁路约1.9km,西北侧距离浩吉铁路上高站约2.6km。厂址地貌总体属于丘陵地貌。

2.4招标范围:招标人甲供设备的第三方代保管服务,本工程全部的甲供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进行统一集中代保管。投标人负责仓储区域库房的建设、投标人管理区域内材料、设备的卸车及入库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2.6服务期限:项目工期为23+2个月。投标人中标至项目双投后,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临时仓库拆除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台套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项目物资代保管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证明的材料)。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个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物资代保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须提供合同文件及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00时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