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1
项目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38300

最高限价(元):638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83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0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 及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四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 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须 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 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 机关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 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 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 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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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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